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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触电伤亡事故原因分析 1.1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以下简称《规程》)第6.6.15条明确规定:"穿越和接近导线的电杆拉线必须装设与线路电压等级相同的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应装在最低导线以下,应保证在拉线绝缘子以下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 m."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摇晃拉线或其他原因,使导线与拉线接触造成拉线带电,发生触电事故的措施.据悉,目前大多数地方,虽然一、二期农网改造已经结束,多数县供电企业因资金短缺,在大部分低压线路上未安装拉线绝缘子.  相似文献   
2.
胡清根 《农电管理》2013,(Z1):174-175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法制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人们不仅懂得追求高质量、高品味、全过程的服务,而且懂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电力公司在为各地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同样承担了各种巨大压力。县级供电公司因用电客户多,电力线路点多面广,电网智能化程度较低,农村用户产权线路多等特点,涉及法律的问题逐渐增多,但县级供电公司往往无法律专业队伍,法律工作成为薄弱点,许多法律问题事前无预防,事中无对策,事后忙应诉,值得人们深思。  相似文献   
3.
1常见五类涉法案件及简要剖析 1.1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1)做好事前工作。在供用电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以界定清楚双方责任。对新、改、扩建投运的电力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审查和建设验收。县供电企业应经常对管辖范围内运行的电力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一切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在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同时。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违法情节严重的,应通过司法程序,请求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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