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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旱作节水农业问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旱作农业区域分布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现有耕地42.9hm^2中,属旱作农业区域的耕地近16.7万hm^2,占耕地面积的39.1%。主要分布在我市的静海县、大港、津南、武清区、宝坻区、蓟县等。以静涨县、大港区、武清区为主。依据耕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人为影响,将其划分为:沙质瘠薄旱作区、盐渍旱作区和渍涝旱作区。这部分耕地是我市主要旱作农业区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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