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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及检测方法 1.样品兔肉脯、鸡肉脯、牛肉脯和猪肉脯。在5—10℃保存2个月后抽样法取样检测。 2.检测项目水份、脂肪、蛋白质、亚硝酸盐、总挥发性盐基氮和氨基酸。 3.检测方法所用方法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GB5009-85进行。其中,氨基酸样本用6mol/L HCl水解22-24h(温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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