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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公司制度建立的时间较短,法治不够完善,所以,公司自治失灵现象十分严重。在我国现阶段公司自治失灵主要表现为:内部人控制严重;公司内部机关不能相互制衡;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问题;一股独大,控股股东滥权现象严重;诚实信用在我国公司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缺失。我们必须对公司自治失灵现象进行认真的理性分析,为维护公司自治秩序寻求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2.
新《公司法》在公司法的总则中明确规定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这有利于对职工等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原公司法虽然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作出了规定,但远未系统化和明确化。新《公司法》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对职工利益的保护: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与工会法和劳动法相协调,防止相互间的矛盾和冲突;明确职工监事的比例;其他方面的措施如规定职工补偿金在公司清算时优先受偿。新《公司法》仍然存在缺陷,文章指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在立法宗旨中宣示保护职工的利益;应明确规定公司职工持股的方式、转让;应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应当有权规定股票期权制度;规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地位保障和物质保障,以使他们毫无顾虑的行使手中的权利。总之,只有对职工的利益进行切实的保护,有利于缓和劳资关系,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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