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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旨在研究围产期补饲精补料对戈壁地区妊娠期放牧蒙古羊母羊增重、血液生理生化指标、泌乳性能以及羔羊生长性能的影响。选取20只体况相近、平均体重为(60±5.54)kg的妊娠期蒙古羊母羊, 按平均体重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 每组10只。对照组按照传统补饲方法补饲玉米300 g/(只·d), 试验组补饲精补料300 g/(只·d)。补饲试验预饲期5 d, 正饲期60 d。测定试验母羊初始体重和补饲试验末体重, 计算总增重;补饲试验结束时, 采集试验母羊血液样本, 测定血液常规指标和血清生化指标;从产后第15天起使用差重法测定母羊泌乳量, 持续到产后第85天;测定羔羊的初生重、90日龄重, 计算羔羊在90日龄内的日增重。利用统计学方法对对照组和试验组的上述指标进行分析。结果表明, 在补饲试验期间, 试验组母羊与对照组母羊的总增重差异不显著(P>0.05), 试验组母羊的体重减少幅度比对照组母羊低1.71%;试验组母羊的各项血液常规指标和血清生化指标与对照组母羊相比差异均不显著(P>0.05);整个泌乳期试验组母羊的泌乳量都高于对照组母羊, 其中, 产羔后75 d和85 d, 试验组母羊的泌乳量显著(P<0.05)或极显著(P<0.01)高于对照组母羊;与对照组羔羊相比, 试验组羔羊的90日龄体重和90日龄内日增重有所提高(P>0.05)。综上提示, 围产期补饲精补料能够提高放牧蒙古羊母羊的产后泌乳量, 并且有助于提升羔羊日增重。  相似文献   
2.
[目的] 分析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绒山羊产业现状与效益,为加快该地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方法] 以鄂尔多斯市羊绒主产区鄂托克旗为研究对象,于2020—2022年通过入户调查获得100户养殖牧户的相关数据。分析该地区牧户经营结构和绒山羊养殖结构;构建DEA研究模型,分别计算养殖绒山羊500只以下(小规模)、500~699只(中小规模)、700~899只(中规模)、900~1 099只(中大规模)、1 100只及以上(大规模)养殖户的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及规模报酬。[结果] 该地区绒山羊养殖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他牲畜的养殖数量虽有所增加,但远小于绒山羊;基础母羊繁殖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繁殖双羔率大幅度提升;生产模式以绒肉结合为主,低年龄的绒山羊用来生产高细度羊绒,高年龄的绒山羊主要用于产肉。鄂尔多斯市绒山羊养殖的综合效率处于低水平,存在基础设施综合使用率低等问题;在当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下,小规模养殖户对投入资源的使用效率更高,并且通过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小规模养殖户效益提升更加明显;除了大规模养殖户的规模效率均值大于纯技术效率均值,其余规模梯度的规模效率均值均小于纯技术效率均值;小规模养殖户更可能通过增加投入提升养殖效益,而大规模养殖户大部分可获得最优生产效益,不必继续增加要素投入。[结论] 鄂尔多斯市绒山羊产业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巨大、生产效益不断提高,对牧民增收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不同规模养殖户需要通过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用共享,通过发展标准化养殖提高资源利用率,这些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绒山羊养殖效益。  相似文献   
3.
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查、填写问卷等方式收集材料和数据,调研内蒙古清水河县肉驴产业发展背景、现状,并分析了该县肉驴养殖企业的收支情况。结果表明,清水河县自然条件适合发展肉驴养殖业,并且肉驴养殖企业的入驻和发展,带动了当地农户养殖肉驴的积极性,也给产业扶贫带来了新启示。但是,该县肉驴产业的发展尚处于初期,再加上自然条件的约束以及路、水、电、通信网络建设的落后,以及肉驴养殖服务体系的不健全等原因降低了肉驴养殖企业的收入;散户肉驴养殖技术和经营方式停留于传统的方式,制约着产业的发展。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养殖模式、创建休闲与观光旅游业相结合的肉驴产业发展体系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清水河县科学发展肉驴产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目的] 分析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下农牧复合经营情况。[方法] 以内蒙古巴林右旗X村农牧复合经营户为对象,通过查阅文献和入户调查获取数据;运用案例分析法研究其基本特征、享受政策性补贴情况以及影响因素;使用利益最大化分析法分析农牧复合经营家庭收支情况;应用归纳推理分析法总结研究结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结果] 农牧户的家畜舍饲圈养时间较长,一般为4.5个月,成为农牧复合经营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虽然养殖规模大的农牧户租用他人草场和饲料生产基地,但大、中规模户的放牧密度明显高于该地区放牧密度标准,出现过度放牧的现象;中、小规模户的禁牧补贴基本弥补了禁牧期间增长的饲草料费用,但大规模户的禁牧补贴不足以弥补禁牧期间增长的饲草料费用,从而出现禁牧期间放牧的现象;大、中规模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家庭经营性收入,而小规模户以政策性补贴为主的转移性收入接近家庭经营性收入,说明是以草原生态换来的规模经济效益。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修订放牧标准、借鉴“蹄腿理论”经验、推行“三变改革”制度、改变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发放方式等对策建议。[结论] 明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下农牧复合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农牧复合经营户增收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的精准、有效实施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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