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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德市丰宁县五通营十七道沟村和撒岱沟门村各选繁殖力正常的母黄牛70头,分别作为试验组和对照组,两组牛均正常参加配种。试验组母牛在产后30天肌注促排卵3号1支(200mg)对照组母牛不作任何药物处理,两组牛饲养管理条件完全相同,用药后第3天输精,输精后60天和90天分别进行妊娠,结果表明:两次妊娠试验组分别比对照组母牛受胎率提高14.3%和44.3%,效果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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