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安徽省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的函
摘    要:<正>农办医函2016]5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实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的请示》(皖农牧2016]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同意你省自2016年3月起试运行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试行期为四个月,试行期间电子出证和手写出证并行。2016年7月1日起,实现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