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律法规对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
引用本文:李金梁,曹霞,梁春勋.法律法规对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J].麦类文摘·种业导报,2006(10):22-23.
作者姓名:李金梁  曹霞  梁春勋
作者单位:1. 平顶山市种子管理站,平顶山,467000
2. 平顶山市种子公司
摘    要: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是专门从事种子质量检测的技术执法部门,承担着各类农作物种子质量的检验任务。其最终产品——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是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提高种子质量,控制种子质量的主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