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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颁布的保护生药资源的主要法规
摘    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年)为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国家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已于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决定于1989年3月1日起实行。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务院于1988年12月10日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年1月由林业部、农业部联合发布施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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