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春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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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莉萍.长江春禁即将实施[J].中国水产,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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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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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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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农业部经研究决定,自2002年起在长江流域试行春季禁区渔制度。春禁制度实行“划区分时,统一实施”原则。以葛洲坝为界,将长江分为两个阶段,实行不同禁渔期,统一组织、分段分期实施。 禁渔范围:云南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南汇嘴与启东嘴连线以内)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一级通江支流以及鄱阳湖区和洞庭湖区。 禁渔时间:云南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每年2月1 日12时-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每年4月1 日12时——6月30日12时。考虑到此次禁渔安排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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