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柳林县水保监督工作走上法制轨道
引用本文:王芳,陈建明.柳林县水保监督工作走上法制轨道[J].中国水土保持,1993(6):48-49.
作者姓名:王芳  陈建明
作者单位:山西省吕梁行署水利水保局水保监督站
摘    要:<正> 山西省吕粱地区柳林县,地处黄河东岸,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三川河流域所辖四县之一。1991年“水保法”颁布之后,该县被省、地有关部门正式确定为水土保持执法试点县,在县水保水利局内增设了水保监督站。1992年,该县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全国第五次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县水保水利局积极转变职能,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狠抓重点治理的同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水保监督管护体系,修订完善了各项水保监督管理制度,使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新局面。其具体经验和做法是:

关 键 词:山西  柳林县  水土保持  监督管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