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5年11月16日,在206国道莒县段,发生了一起因围观交通事故而酿成的另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在事故发生现场,当地许多村民围观。这时一辆大货车驶来,因躲闪不及,不幸将一群众撞死。在日常生活中,每遇交通肇事,现场往往站满了驻足围观者。因围观事故而导致再次发生事故的报道也屡见不鲜。殊不知,围观交通事故存在着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首先,这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甚至阻塞了交通。其次,妨碍了公安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勘验和道路清障工作。再者,围观的人群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从血的教训中,我们应深刻的认识到,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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