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初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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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明,张士慧.邹平县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初见成效[J].山东农业,19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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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明 张士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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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通讯员
(夏明),本刊通讯员(张士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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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财务“双代管”是指由乡镇代管村集体帐务和村集体资金,是在坚持资金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使其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适当分离,进而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一种具体形式,它要求乡镇经管站统一管理各村帐簿、单据等会计资料,建立村级财务档案,设立农村财务专柜,并指导农村会计定期集体办公,及时登记本村帐簿,保证农村会计帐簿设置齐全,登记及时、全面,使农村财务逐步纳入规范化、正规化轨道,同时,各村集体资金统一纳入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代管在本社区内实行有偿使用,保证资金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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