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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采取九项措施扶持家禽业发展
引用本文:李翔.国家采取九项措施扶持家禽业发展[J].农村百事通,2006(2):8-8.
作者姓名:李翔
摘    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以下九项措施扶持家禽业发展。《意见》指出,对全国应免疫家禽逐步实施全面强制免疫,强制免疫所需疫苗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对发生疫情的疫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按规定扑杀禽只造成的养殖者损失,陶家给予一定的补偿。《意见》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补偿与补助政策,尽快把补偿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对重点疫区可预拨资金,在疫情结束后再进行结算。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三、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从2005年11月1日超至2006年6月30日,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减免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

关 键 词:家禽业  扶持  国务院办公厅  财政补贴  疫苗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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