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新纠纷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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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俊平,王成海,杨柳.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新纠纷的处理[J].中国牧业通讯,2003(21):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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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俊平 王成海 杨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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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畜牧局,012000 2.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后旗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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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例缘由内蒙古自治区乌盟四子王旗—牧区苏木王某将自家的草场转包租赁给了李某 ,并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以下称简“流转办法”)依法签订了租赁合同。2003年国家实施退牧还草工程 ,四子王旗是包盟实施退牧还草的旗之一 ,退牧还草面积较大。根据《内蒙古退牧还草试点工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 ,退牧还草期限5年 ,全年禁牧每年每公顷草场补助饲料粮标准为82.5千克。王某的草场在退牧还草工程范围内 ,享受饲料粮补贴。但因他的草场租赁给了李某 ,合同仍在履行期间。李某认为此补贴粮应由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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