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规模猪场的动物防疫管理(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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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文成.标准化规模猪场的动物防疫管理(下)[J].湖南农业,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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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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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4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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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续2012年第5期24页)
三、生猪进出场管理要求
1.生猪应坚持自繁自养。须引进种猪的,应从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主要猪病病原学监测阴性的猪场中选调,并向输入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种猪调入后,应当立即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在其监督下,隔离观察45天确认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生产使用。跨省引进种猪的,应当向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理引种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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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管理 规模猪场 标准化 动物卫生监督 动物防疫条件 监督机构 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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