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2006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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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英华.在实施《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2006年4月6日)[J].内陆水产,2006,31(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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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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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通过之日(即2006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省渔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借此机会,我代表省畜牧水产局向为制定《决定》作出大量努力的所有领导、所有同志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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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渔业资源保护 人大常委会 洞庭湖 湖南省 新闻发布会 可持续发展战略 经济可持续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 水域生态环境 科学发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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