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行风“示范窗口”建设成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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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莉,王俊,李红梅,马德成.植物检疫行风“示范窗口”建设成效分析[J].新疆农业科技,201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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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莉 王俊 李红梅 马德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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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植物保护站;焉耆县农技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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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自治区植物保护站被命名为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以来,从有效推进依法检疫保障措施的视角入手,采取法规措施和检疫技术措施并举的做法,从制度建设和检疫技术层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新成效。1检疫示范窗口建设1.1严格实行省间植物调运检疫委托制度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订完善了《自治区省间农业植物调运检疫委托管理办法》。对配备有3人以上专职检疫员、具备基本的检疫实验室和办公场所、有健全的检疫工作管理考核制度的,凡符合这3个条件具有检疫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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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植物检疫证 产地检疫 调运检疫 示范 有益探索 自治区 农业植物 技术措施 保障措施 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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