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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畜用性激素催情三忌
引用本文:成春到.母畜用性激素催情三忌[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2,23(8).
作者姓名:成春到
作者单位:江苏盐城市盐都县委,江苏,盐城,224005
摘    要:对不发情的母畜,采用苯甲酸求偶雌二醇、孕马血清、促卵泡素、前列腺素、乙烯雌酚等性激素类药物进行催情,是提高母畜繁殖能力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使用应得当,否则,会影响到使用效果。在通常情况下,使用性激素类药物对母畜催情有三忌:一忌频繁使用有的人为了能促使母畜早发情、快发情,对母畜连续多次使用性激素类药物催情。结果,适得其反,打乱了母畜的性周期,严重的可造成母畜的性机能丧失,导致母畜只发情、不排卵,配种后不受孕。因此,使用性激素类药物对母畜催情,不可连续滥用。如果使用一次未能见效果,至少需隔1个多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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