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贝类食品安全的监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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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忠岳,张志新,李静,刘新杰,周颖敏,崔玉龙,刘瑶.浅议贝类食品安全的监控措施[J].齐鲁渔业,2008,25(5):6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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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忠岳 张志新 李静 刘新杰 周颖敏 崔玉龙 刘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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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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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水产品出口大国,其中每年贝类出口约22万t左右,货值在6亿美元左右,主要出口日本、欧盟、美国等国家,主要品种有扇贝、牡蛎、贻贝、杂色蛤、赤贝等。近年来,美国FDA、欧盟FVO、日本厚生劳动省纷纷以他们国家贝类养殖加工监控体系标准对我国贝类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由于我国养殖方式、饮食习惯与西方存在极大差异,对贝类食品安全认识上也有所不同,因此贝类食品安全监控与西方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尽管如此,为了应对西方国家贝类食品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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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贝类食品 食品安全 监控措施 美国FDA 产品出口 西方国家 监控体系 养殖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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