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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引用本文:刘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J].中国林业产业,2009(12):13-13.
作者姓名:刘宏
摘    要:本刊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2月7日以财税2009]148号文件下发《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政策  农林剩余物  综合利用  财政部  产品  原料  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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