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管理机构的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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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军胜,郑渝,张劲柏,丁晓松.种子管理机构的服务功能[J].种子世界,2006(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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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军胜 郑渝 张劲柏 丁晓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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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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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从农业部到县级农业局都有种子管理机构,作为各级政府对种子行业的管理部门,从宏观上讲,管理也就是服务,就是通过管理,维护统一、规范、开放的种子市场,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而从微观方面,种子管理机构也应该强化种子行业的服务功能。农业部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设立了种子行业发展处,参照农业部的设置,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陆续成立了行业指导科,而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在全国第一个设立了“行业服务科”,以加强种子行业的服务功能。种子管理机构的服务功能,应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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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行业 管理机构 服务功能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种子管理站 农业部 管理部门 种子市场 竞争环境 行业发展 |
收稿时间: | 2006-01-01 |
修稿时间: | 2006-01-01 |
Service Function of Seed Administ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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