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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动物源性食品中药残的若干规定
引用本文:曲志娜,郭福生,郑增忍,路平,刘爽,张丽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动物源性食品中药残的若干规定[J].山东畜牧兽医,2005(5):35-36.
作者姓名:曲志娜  郭福生  郑增忍  路平  刘爽  张丽丽
作者单位:农业部动物检疫所,青岛,266034;农业部动物检疫所,青岛,266034;农业部动物检疫所,青岛,266034;农业部动物检疫所,青岛,266034;农业部动物检疫所,青岛,266034;农业部动物检疫所,青岛,266034
摘    要:随着畜牧业的发展,临床上越来越多的使用药物来诊断、预防、控制和治疗动物的疾病,由此产生的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日趋严重,食品中兽药残留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

关 键 词:动物源性食品  药残  欧盟  潜在危害  公众健康  残留问题  畜牧业  中兽药
收稿时间:2005-03-23
修稿时间:200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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