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新郑市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紧紧围绕"巩固、规范、提高、发展"的方针,以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渐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止2011年底,全市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87家,成员总数达26963户,带动一般农户31930户,生产基地面积达2175hm2,养殖总规模达到2283.6万头(只),拥有大型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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