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种子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引用本文:赵新宇,吴楚.种子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J].北京农业,2010(5).
作者姓名:赵新宇  吴楚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种子管理站
摘    要:<正>种子管理站是种子行政管理的专业执法机构,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授权,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审批、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规定的种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查处新品种侵权行为。

关 键 词:执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法机构  灵活性  原则性  执法工作  种子管理  种子法  坚持原则  新品种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