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流通领域实行木材经营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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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安土.整治流通领域实行木材经营之我见[J].森林工程,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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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安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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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贺村贮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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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木材作为国家一类物资,以往是由林业部门统一经营的,这样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实行计划生产,稳定木材市场,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对木材的需要。木材市场开放以后,由于管理不严、执行政策存在偏差,出现许多不良现象,如无证经营、乱砍滥伐森林等,不仅国家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而且木材流通领域出现严重混乱,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用材无法保障。因此,必须彻底治理木材流通领域实行木材专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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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木材 流通 专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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