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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认定
引用本文:詹长英,林忠平,缪宝明,林韩崇.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认定[J].林业建设,2008(2):76-80.
作者姓名:詹长英  林忠平  缪宝明  林韩崇
作者单位:福安市林业局,福建福安,355000
摘    要: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阐述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和司法认定,探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目的是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由于该罪是刑法中唯一指明犯罪主体为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因而对林业主管部门的每一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主管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各级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 键 词:林木采伐许可证  违法发放  司法认定
修稿时间:2007年11月19

Identification to the crime to illegally provide forest cutting permi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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