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调换使用检疫证明案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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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秋晓,何光明,许永忠,杨仁炎.查处调换使用检疫证明案一例[J].浙江畜牧兽医,2004,29(6):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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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秋晓 何光明 许永忠 杨仁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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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台县动物防疫监督所,31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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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2月,天台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某定点屠宰场发现1头染疫病猪,但持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天台县动物防监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对该病猪进行临床检查,确诊为国家法定传染病,责令当事人对病畜及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调查核实,该病猪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是由当事人从某地购买的1头健康猪移用而来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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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病猪 动物产地检疫 检疫证明 病畜 定点屠宰场 动物防疫监督 合格证 法定传染病 确诊 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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