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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调换使用检疫证明案一例
引用本文:赵秋晓,何光明,许永忠,杨仁炎.查处调换使用检疫证明案一例[J].浙江畜牧兽医,2004,29(6):38-38.
作者姓名:赵秋晓  何光明  许永忠  杨仁炎
作者单位:天台县动物防疫监督所,317200
摘    要:2003年12月,天台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某定点屠宰场发现1头染疫病猪,但持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天台县动物防监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对该病猪进行临床检查,确诊为国家法定传染病,责令当事人对病畜及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调查核实,该病猪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是由当事人从某地购买的1头健康猪移用而来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关 键 词:病猪  动物产地检疫  检疫证明  病畜  定点屠宰场  动物防疫监督  合格证  法定传染病  确诊  健康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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