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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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治邦.深入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J].国土绿化,2007(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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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治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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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 [2]国家林业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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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1年12月13日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对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作了具体规定.同时成立了中央绿化委员会(1988年改名为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工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年年带头参加植树,并对义务植树作出了重要指示。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广泛参与.义务植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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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社会主义 国土绿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谐 国家领导人 组织领导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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