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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解析
引用本文:冯晓鹏.对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解析[J].四川农机,2007(2):31-32.
作者姓名:冯晓鹏
作者单位: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成都,610036
摘    要:2006年7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农机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决定对拖拉机(以单缸柴油机或25马力及以下多缸柴油机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8年5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农机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6年12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关 键 词:拖拉机产品  强制性认证  轮式拖拉机  中小功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强制性产品认证  生产企业
修稿时间:2007年3月11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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