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解析 |
| |
引用本文: | 冯晓鹏.对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解析[J].四川农机,2007(2):31-32. |
| |
作者姓名: | 冯晓鹏 |
| |
作者单位: |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成都,610036 |
| |
摘 要: | 2006年7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农机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决定对拖拉机(以单缸柴油机或25马力及以下多缸柴油机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8年5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农机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6年12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
关 键 词: | 拖拉机产品 强制性认证 轮式拖拉机 中小功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强制性产品认证 生产企业 |
修稿时间: | 2007年3月11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