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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与民间规则互动中的土地产权选择——兼论“特别法人”制度进入《民法典》
引用本文:夏扬.国家法与民间规则互动中的土地产权选择——兼论“特别法人”制度进入《民法典》[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21,38(4):85-94,135.
作者姓名:夏扬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87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传统法中的地权结构与土地流转研究"(19BFX036)
摘    要:土地的空间固着特性与人的所有权心理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土地法因此经常表现出国家法与民间规则的互动。这种互动既是土地的公共职能与经济属性、个人使用与公众利用之间的不同追求所造成的,同时也是土地价值的多重性决定的。将土地产权设为公共所有可以协调土地多重价值与"所有"心理之间的关系、可以限制制度冲突的空间,从而保持制度的稳定,以此平衡土地的多重价值并及时对制度的发展方向做出调整。《民法典》因其稳定性和权威性而对较为成熟的规则作出规定,但"特别法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却是一项新的制度。土地公共所有及其主体归属的理论仍需进一步沉淀。

关 键 词:土地产权  国家法  民间规则  多重价值  历史考察  特别法人
收稿时间:2021/3/25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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