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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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萌.关于防范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若干思考[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5(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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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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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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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农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农业用地土壤遭到严重的污染,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防治和治理土壤污染采取措施: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民的素质,提倡发展生态农业;依靠法律保护土壤不受污染。但我国现有法规对防治土壤污染的规定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在执法上缺乏必要的力度,使土壤污染的防治和治理工作更是难以执行。为此建议完善相关法规、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界定土壤污染的具体标准。建立土地资源调查制度,把生态学的发展理念引进到农业生产过程中去,提倡农业清洁生产,建立土壤生态补偿基金,本着“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向污染企业收取土壤治理费。加强对农业用地土壤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公众参与的意识,扩大公众的监督权,通过举报、监督等手段,防止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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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壤污染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法律 环境保护 监督制度/参与的意识 |
文章编号: | CN21-1159(2005)06-0007-03 |
收稿时间: | 2005-09-06 |
修稿时间: | 2005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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