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国营林场生产责任制的性质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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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正道.谈国营林场生产责任制的性质和作用[J].绿色中国(A版),1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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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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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林业部造林经营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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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在认真总结三十年来国营林场生产建设方面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各种类型的生产责任制。据十三个省(区)的不完全统计,已有1465个林场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占林场总数的89.8%。国营林场生产责任制之所以发展比较快,一是农业生产中实行生产责任制带来的巨大变化,对国营林场有很大的影响和启发;二是林场职工迫切要求尽快改变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状况;三是由于林场投资水平有所降低,不搞生产责任制就难以完成生产建设任务;四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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