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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推行农机经营责任制
引用本文:李福生.一团推行农机经营责任制[J].新疆农机化,1996(3).
作者姓名:李福生
作者单位:新疆一团机务科
摘    要:<正>今年,一团机务科分别同全团358个机车组签定了1996年农机经营责任制合同.合同是依据近三年来农机标准化统计资料和确保农机工人年收入明显高于农工.达到人均奖金3000元以上为基数进行拟定的.合同中把工作量、标准亩成本、标准亩耗油、财务盈(亏)等项目作为对机车组进行考核的依据.为增强农机发展的后劲,规定按单位工作量提取大修提存、链胎提存、机具折旧费、机库折旧费和农机技术改进费.这既积累了农机发展资金同时又保证了农机工人收入均衡.合同中还列入了预期工作量和预期财务利润,使机组有了当年奋斗目标.对已使用10年以上的机车实行机车保证工作量,单位对财务进行贴补.全团执行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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