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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条件价值法意愿调查的环太湖地区有机农业生态补偿
引用本文:亢志华,孙晓童,唐剑,沈贵银.基于条件价值法意愿调查的环太湖地区有机农业生态补偿[J].江苏农业科学,2018(7).
作者姓名:亢志华  孙晓童  唐剑  沈贵银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江苏农业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摘    要:生态补偿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经济激励手段,有机农业是对生态环境友好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有机农户是农业生态补偿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其对生态补偿的认知态度和参与意愿直接影响着生态补偿的实施效果和可持续性。以农业面源污染较严重和水环境保护压力较大的环太湖地区为例,运用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测算环太湖地区有机农业生态补偿标准;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获得环太湖地区有机农户对周边生态环境的认知状况、对农业生态补偿的认知度及补偿意愿的相关数据,并测算出生态补偿额度。结果表明:(1)50%的农户对农业生态环境较为关注,62%的农户对生态补偿有较高的认知度,72%的农户愿意参加农业污染控制,开展清洁农业生产;(2)87.18%的农户认为有机农业生产对环境改善和自身健康有利,80.77%的农户认为有机农业生产环境改善可以给生产者带来的价值至少4 500元/(hm~2·年);(3)在设定的4种不同受偿额度下,97%的农户选择非零受偿意愿,经测算,受偿值为6 942.75元/(hm~2·年);(4)在补偿方式上,80.77%的农户更倾向于接受现金补偿,17.94%的农户愿意接受技术和实物补偿。研究结果可以为构建环太湖地区有机农业生态补偿体系和制定促进环太湖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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