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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承包费不能用收益来抵销江苏省兴化市唐刘集镇读者卢某来电:村民王某有部分承包费没有上缴,村里欲截留、扣缴他的承包收益来抵销这方面费用。请问:村委会的做法合法吗?答:基于故意侵权行为而负担之债,其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发包方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截留、扣缴承包方之承包收益或者流转收益的行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故意侵权行为,应承担有关的侵权责任。结合《合同法》有关
关 键 词:
农村土地承包法
侵权行为
村委会
江苏省兴化市
发包方
其他组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销
收益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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