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降低畜禽药物残留的基本原则 |
| |
引用本文: | 吕秀娟.浅谈降低畜禽药物残留的基本原则[J].新疆畜牧业,2009(1):10-11. |
| |
作者姓名: | 吕秀娟 |
| |
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乌鲁木齐,830063 |
| |
摘 要: | 兽药残留是“兽药在动物源食品中的残留”的简称,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中兽药残留联合立法委员会的定义,兽药残留是指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化合物及(或)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所以,兽药残留既包括原药,也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和兽药生产中所伴生的杂质。
|
关 键 词: | 药物残留 兽药残留 联合国粮农组织 动物源食品 畜禽 世界卫生组织 可食部分 动物产品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