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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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广发.解析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J].中国农机监理,2004(9):34-3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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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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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宝应县农机安全监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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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规定:“(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可见,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取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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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过错 驾驶人 归责原则 分担 机动车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 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 行人 非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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