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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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先辉.简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立法完善[J].河南农业,2004(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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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先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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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林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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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基础,但民法通则中仅仅规定了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规定对承包经营权人提供充分的保护和救济。随着近几年有关立法和政策相继出台,使得承包经营权由债权性逐步向物权性转化。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3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进程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仍有不尽完善之处。笔者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础上,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应当体现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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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化 出台 农村经济体制 农业土地 政策 规定 立法完善 民法通则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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