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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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的决定[J].湖南农业,20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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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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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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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压单扩双"、遏制抛荒、控制直播、高产创建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我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2011年粮食生产工作中,湖南省涌现了一大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粮食生产先进典型。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这些取得突出成绩的市和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授予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株洲市、衡阳市、永州市为“2011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市”荣誉称号;冷水滩区、资阳区、道县、衡山县、东安县、赫山区、湘潭县、岳阳县、衡南县、汨罗市、新宁县、武冈市、洞口县、长沙县、安仁县、鼎城区、溆浦县、宜章县、新化县、永顺县为“2011年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荣誉称号;零陵区、攸县、辰溪县、慈利县、望城县、祁东县、隆回县、永兴县、桃源县、澧县为“2011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对上述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并对每个2011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市、标兵县和先进县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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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粮食生产 人民政府 湖南省 单位 国家粮食安全 经济社会 生产工作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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