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造林方式对黄土丘陵植被恢复区土壤物理性质的影响——以山西省河曲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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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闻彦树,郝艳霞.不同造林方式对黄土丘陵植被恢复区土壤物理性质的影响——以山西省河曲县为例[J].内蒙古林业,2011(1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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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闻彦树 郝艳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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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圣蓝绿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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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黄土高原因严重的水土流失而闻名于世,除地形、土壤、降水因素外,植被破坏也是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人类对森林,特别是对山区森林的砍伐及其大量的坡地耕作,破坏了原有坡地的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壤侵蚀模数超过50t/hm2·a。植被建设是防治水土流失的根本措施,也是黄土高原沟壑区固沟保土的重要举措。国家在黄土高原地区相继实施的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草)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科技支撑步伐相对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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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壤物理性质 植被恢复工程 黄土丘陵 造林方式 河曲县 山西省 黄土高原沟壑区 退耕还林(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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