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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摘    要: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1993年9月26日发出《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特急 计物价1993]1744号文),对农用拖拉机及农用汽车征收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问题作出以下新规定: 公路养路费。在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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