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屠宰销售病猪肉行政处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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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南新,田卫华.一起屠宰销售病猪肉行政处罚案[J].中国牧业通讯,2010(9):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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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南新 田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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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怀化市畜牧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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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概述
2009年5月1日15点,某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执法机构)接到举报,该县城镇中山路11号王桥彪饲养场有猪生病,可能屠宰销售,执法机构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到王桥彪饲养场,初步查明:2009年4月30日晚王桥彪将2头不吃食生猪宰杀,5月1日凌晨5点将猪肉卖给该县城镇农贸市场屠商李宗德(另案查处)零售.执法人员认为,王桥彪屠宰销售2头猪肉未向动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涉嫌违反了<中华人们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第25条第3项规定,决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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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病猪肉 行政处罚案 销售 屠宰 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农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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