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农村合作经济两个层次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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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令香.简论农村合作经济两个层次的分配[J].湖北农学院学报,1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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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令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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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对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内部是否存在两个层次的分配,即是否存在集体的统一分配和承包农户的家庭分配,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就经济理论界来说,有的同志对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仍然存在集体统一分配作了充分肯定,但对是否存在承包农户的家庭分配,没有作明确的论述。又有的同志对承包农户在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充分肯定,但忽视甚至否定存在集体统一分配,而且过分夸大承包农户在分配中的作用,认为把农业总产品分为国家、集体、个人三部分,即所谓“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也完全是由承包农户进行的。显然,这两种意见都具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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