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十年简况 |
| |
引用本文: | 蒋劲松,吴志刚.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十年简况[J].野生动物,1998,19(6):3-5. |
| |
作者姓名: | 蒋劲松 吴志刚 |
| |
作者单位: | 吉林省林业厅!长春,130021(蒋劲松),吉林省林科院(吴志刚) |
| |
摘 要: | 自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以来,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在原林业部和吉林省政府的关怀下己走过了10年的发展历程。如今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己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现象得到厂有效扼制自上而下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队伍己成体系野生动物饲养加工业已初具规模,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工不断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的十年是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事件快速发展、野生动物管理水平迈向新台阶的十年。加强法制建设吉林省是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最早的省(区)之一,早在1985年3月吉林省人大就颁布实施了…
|
关 键 词: | 野生动物保护法 成效 养殖基地 国际合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