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种子法》规定的农作物品种审定与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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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伟.新修正《种子法》规定的农作物品种审定与登记制度[J].中国种业,2016(4):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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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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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尚志市种子管理站,15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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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6年1月1日新的《种子法》修正案即将实施,需要审定的农作物范围进一步缩小,大型种子企业绿色审定通道制度得到确立,品种登记工作框架形成,这标志着我国的农作物品种审定与登记进入一个崭新时代。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必将促进我国农作物新品种的更新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全国种子行业的加速发展。1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中的品种选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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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时间: | 2016/1/28 0:00:00 |
修稿时间: | 2016/1/28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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