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个体——集体”经济关系重构及其促进路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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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艳婷,王绍施,钟晓佳,李若棋,张玉婷.乡村振兴背景下“个体——集体”经济关系重构及其促进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1(5):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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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艳婷 王绍施 钟晓佳 李若棋 张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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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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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侧改革动力机制研究”(编号19YJA630098);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编号201910338037);浙江理工大学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编号:SJJD1807)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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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推进农村经济再集体化,实现个体——集体经济关系重构对于巩固、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共同致富、全面小康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农村“个体——集体”经济关系重构面临主体意识与权责、经济基础与产业、人才与制度方面的问题,制约了再集体化发展道路,促进个体与集体经济关系重构则需要进一步强化集体经济认知,明确产权关系,促进产业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加强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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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村振兴 个体与集体经济关系 再集体化 促进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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