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应用 |
| |
引用本文: | 刘仲秋,王贺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应用[J].四川畜牧兽医学院学报,2004,2(2):89-91. |
| |
作者姓名: | 刘仲秋 王贺洋 |
| |
作者单位: | [1]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264005 [2]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编辑部,重庆400065 |
| |
摘 要: | 惩罚性赔偿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已被当代各国立法所接受。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由于立法技术、司法实践、社会观念等限制,该制度在我国的应用过程中出现诸多弊端。文章借鉴各国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对该制度的应用提出进一步的完善。
|
关 键 词: | 惩罚性 赔偿 平等 过失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