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干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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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婷.一村干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判刑[J].山东饲料,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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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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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名村干部未经土地部门规划批准,竟将村里的基本农田和承包地擅自卖给村民用做宅基地、坟地,在不到二年的时间内非法转让基本农田5.2亩、其他土地25亩,非法获利567900元。日前,这名村干部被山东省郯城县法院一审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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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使用权 非法转让 村干部 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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