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工培训几个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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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友.修理工培训几个问题的探讨[J].农机维修,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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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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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机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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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修理工培训考核工作取得了丰富经验和可喜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值得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问题。下面就几个问题与大家探讨: 1.“有证”开业 农村机械维修点的开业标准,要求主修工必须具备不低于三级工的水平,但有许多地方存在“有证”开业的现象,即主修工仅参加一项或两项简单工种的培训,领取了技术合格证及营业执照,但却从事所获技术合格证以外的较复杂工种的修理业务,不能保证修理质量。各级农机部门应在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经常深入到维修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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